纪检监察网

机构简介

南京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1.办公室。主要履行日常运转、综合协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案件审理等职责,具体包括:

(1)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日常运转,负责公文登记、流转管理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2)负责保管使用派驻纪检监察组、学校纪委和本处室印章。

(3)负责统筹做好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4)负责协调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推动正向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

(5)负责综合协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统筹制度建设。

(6)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做好问题线索的初步分析研判、分办、督促办理工作。

(7)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8)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审理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9)负责受理党员、监察对象对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或复审申请。

(10)负责综合协调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11)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任务。

 

2.纪检监察处。一体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具体包括:

(1)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学校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形成监督台账,做实学校政治生态综合报告。

(2)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管理的其他人员、学校中层干部以及其他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分类有序推进谈话监督,交流责任、反馈问题、提出建议。做好精准“画像”,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有效运用联系单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3)开展日常监督,做细“风险排查”,在日常监督及审查调查中找准学校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形成风险类别、风险来源、风险管控清单,逐项防范化解。

(4)完善监督体系,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推动主责监督和专责监督贯通协同。

(5)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

(6)协助学校察机构健全巡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通过通报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等方式协同开展校内巡察,不承担巡察日常工作。

(7)按规定参与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省委管理的其他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

(8)处置反映学校党委管理的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综合研判,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等方式进行处置。需要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按程序移交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并可联合开展审查调查。

(9)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有关领导干部,按规定实施问责或者向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0)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研判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原因,按规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或监督意见,督促完善制度、强化治理。

(11)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任务。